6月1日起,厦门将执行37项新的交通违法处理条款,包括随意变道抢行、添堵、乱开远光灯、违法记录达5条不处理、逆行、遮挡号牌等行为,都面临着比以前更重的处罚。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由于新增和调整的58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施行,需要对违法处理平台进行升级。目前,已经具备执行条件的37项将于6月1日开始施行,另外的21项也将在不久后执行。
《规定》针对厦门市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法实际情况,采取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措施。有人称之为“严刑峻法”,虽然略有夸张,但厦门地方对交通违法的惩罚力度,确实加大了。许多原先是先警告后罚款的,改为直接罚款;原来罚款100-200元的,现在提高为300—500元。
厦门警方说,58项违法处理条款旨在提高车主的违法成本,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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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驶:罚500元
机动车逆向行驶,或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将被罚500元。此外,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在思明、湖里上路行驶,也将被罚款500元。
路口抢道:罚300元
开车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罚款300元。这条规定,是鼓励车主相互礼让,包括车辆礼让行人、转弯车让直行车、右转弯车让左转和直行车等。
不按道行驶、乱变道、闯红灯将受重罚,罚款都是300元。相比以往,罚款升幅在150元-200元。
添堵:最高可罚500元
新规中还增加了对“添堵”这一类行为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罚500元。驾驶机动车遇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此外,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或者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也将被罚300元
乱用远光灯:罚200元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车道、应急专用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这要比过去多付出一倍罚款。
不顾对向车的死活,胡乱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也比过去要多付出一倍代价。驾驶机动车夜间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会车时,不按规定改用近光灯的,罚款200元。
岛内摩的:重罚3000元
岛内,仍不时见到黑摩的的身影,现在他们的违法代价也大大提高了。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扣留车辆;在思明区、湖里区驾驶摩托车载客营运的,罚款3000元,扣留车辆。
肇事逃逸:可罚1万元
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果没有构成犯罪、没有伤人的,罚款5000元,暂扣1个月驾照,处15日以下拘留。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但造成人员死亡的,罚款1万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假牌或假证:罚1万元
以前,车主若套牌或使用假车牌、假驾照等,一般是罚款1500元,依法收缴、扣留车辆即可。现在,对套牌车的罚款,不仅金额比过去提高了七八倍,车主还将面临被拘留。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1万元,依法收缴,扣留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拘留;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罚款1万元,依法收缴,扣留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拘留。
电动车违法:百元起罚
昨日,是厦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最后一天。今起,厦门市将全面停止在用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不过,集美、海沧、同安、翔安新购电动自行车,今后仍可挂牌。
厦门岛内共有电动车5万多辆(包括超标车),以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市电动自行车挂牌的热度排序依次为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和翔安,不过,在岛内外近10万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当中,超过半数没有挂上牌。
电动自行车被逮只能轻罚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无号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不仅将被扣车,车主还将被罚300元。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进入城市快速路、违反限制或者禁行规定,这3种情况将被罚200元;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规定让行,这4种情况将被罚100元。此外,如果驾驶人醉酒驾驶电动车,将重罚500元。
(海西地产投资网 陈诚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