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晋江市滨江组团一期项目溜石花园安置房交房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晋江市滨江组团一期项目选房安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时间
交房工作自2014年7月29日正式开始。征收人根据选房证顺序号载明的选房顺序,以日为单位安排一定数量的被征收人有序交房。具体时间以《交房告知书》为准。
二、交房地点
池店镇溜石花园(滨江二期)交房工作组现场办公点。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5959760
0595-85959762
四、注意事项
(一)被征收人应携带交房材料:①公民身份证(如被征收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②如非被征收人本人来交房的,还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交房手续,或提前3天到交房工作组当面办理委托手续,经核实后方可办理交房;③已全部缴款并领取《安置协议书(Ⅰ)(总协议)》、《安置协议书(Ⅱ)(分协议)》,应在交房时一并提供。
(二)被征收人应按《交房告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到达交房地点办理交房。
(三)其它不明事宜具体与交房工作组咨询。
特此公告。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晋江市滨江组团一期
安征迁(溪头村、溜石村)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
(海西地产网 郑序炯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