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溪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安教〔2025〕54号)文件出台,今年的招生方案有以下几项新的不同规定,具体包括:1为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需求,2025年秋季城区第十六小学拓展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方式,命名为“城东第二实验学校(十六小)”,保持十六小小学部招生,新增初一年招生(初中其他年段暂不招生)。22025年秋季,参内中学的初一年将安排在参内镇美塘村的城东三小校区就读。3因城区其他初中学校已无空余学位,今年在城区(含凤城镇、城厢镇、参内镇)以外小学及县外小学就读的第四批次和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初一年者,统一安排在城东第二实验学校(十六小)就读。4所有“二手房”业主子女就读申请不再限制只提供一个学位。5网上报名时不动产验证环节系由系统自动生成,请家长认真关注验证结果。6第五批次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户口本,不必上传租房及务工等有关佐证材料。其余相关规定保持不变。2025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招生办法㈠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城区各公办中学位置就近划分相应招生片区(详见附件),小学毕业生在其户籍或房产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
㈡分批依次安排1.城区各公办中学按以下五个批次先后顺序依次安排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就读:第一批次: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或有住房产权,或原住民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其中,安溪一中初中部和凤城中学初一年招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申请就读对象若系招生片区内无住房产权家庭,则其户籍需在2021年3月1日前落户在凤城中学招生片区[根据《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公综〔2021〕46号)及我县户籍部门相关规定,2021年3月1日后实行落户便利化,落户便利化后招生政策详见第二、三、四批次]。申请就读铭选中学初一年者,若系招生片区内无住房产权家庭,则其户籍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落户在学校招生片区。第二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且有住房产权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其中,2021年3月1日以后新购房者,申请对象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未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者,视为平均分配,下同)。第三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但户籍未迁入学校招生片区的小学毕业生。第四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但无住房产权家庭的本学年度城区对应片区小学毕业生。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本学年度城区对应片区小学毕业生。2.根据我县招生惯例,以上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均安排在片区中学就读。其中:⑴金火完全中学初中部因学位无法全部容纳,今年仍以自主申请及电脑派位相结合方式安排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学生就读。具体为:①金火完全中学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片区生,如自主选择就读金火中学或光德中学,予以直接安排就读;如自主选择就读金火完全中学,则根据学位情况,以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安排就读金火完全中学和光德中学。②世居城厢镇光德、仙苑、中标、霞宝、团结、冬青场等村的原住民子女,如自主选择就读金火完全中学,予以直接安排就读。⑵学位极度紧缺的安溪一中初中部、凤城中学、铭选中学初中部、安溪六中初中部、金火完全中学初中部、参内中学初中部对应片区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小学毕业生,如自愿申请就读可接收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的城区中学者,原则上予以安排就读。3.若安排完以上第一至第三批次小学毕业生就读后,仍有学位者,则依次先行安排第四批次小学毕业生就读(若能容纳该批次所有申请对象就读,则全部安排就读;若无法全部容纳,则以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就读)。第五批次以此类推安排就读。4.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的就读安排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各公办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2025年秋季安排办法如下:⑴安溪一中初中部、凤城中学、铭选中学初中部、安溪六中初中部、金火完全中学初中部、光德中学、参内中学初中部不招收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⑵可招收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就读的城区中学为城厢中学、沼涛中学、安二十中、金火中学、城东实验学校、城东第二实验学校(十六小)。⑶因建安片区的三所中学(城厢中学、沼涛中学、安二十中)学位不平衡,今年该片区中学初一年招收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仍采取自主申请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就读:即自主报名选择就读初中校,再根据所申请初中校学位情况,以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校。⑷金火完全中学初中部和光德中学招生片区的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一律安排至金火中学就读。⑸在城区(含凤城镇、城厢镇、参内镇)以外及县外小学就读的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初一年者,统一安排在城东第二实验学校(十六小)就读。
㈢其他就读规定1.特殊类型房产就读规定⑴2013年6月21日以后在凤城中学、2015年1月1日以后在铭选中学初中部招生片区内的房产二次交易(即“二手房”)后的业主子女就读规定:购买的二手房过户满2年;业主及子女户籍同时迁入所在居委会。⑵本文所述“房产”或“住房产权”,产权性质及用途需为住宅,其他类别的产权性质原则上不提供学位,但经县政府批准或与县政府、县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就学协议者,按县政府批准情况或所签订协议执行。2.特殊类型户籍就读规定⑴申请就读安溪一中初中部和凤城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如果“户口本”中申请就读儿童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者,若有合法抱养手续,且能提供合法规范材料,视为片区学生予以安排就读。否者,安排到两校以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⑵申请就读儿童为大陆境外户籍者,提供如下材料作为户籍证明:①其父母出入境通行证;②该儿童在境外出生证。3.各类照顾对象就读规定符合以下文件规定的对象,可根据文件要求持相关材料申请就读相应学校:⑴《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⑵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8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规〔2024〕1号);⑶《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4〕6号);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⑸《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⑹《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⑺《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三条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0〕5号);⑻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贯彻落实<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5〕105号);⑼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在编教师子女可自行选择城区小学就读;(10)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万户千企百村诚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19号)要求,落实诚信赋能措施。
报名方式1.符合城区中学初一年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报名或在现就读小学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网上报名流程为: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教育服务平台”↓点击底部“招生报名”栏目↓进入后选择“报名类型”,按提示要求选择、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住房产权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最后选择片区中学(或申请电脑派位)2.住房产权如系统已自动比对生成验证结果者可不必上传电子照片。3.第五批次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户口本,不必上传租房及务工等有关佐证材料。
报名时间5月9日—5月18日,各毕业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
其他事项1.就读学生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或房产申请就读的,申请就读学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需在同一户口本。2.申请到城区中学初一年就读时间截至2025年8月10日。在此之后申请就读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转学。3.各校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4.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5.民办中学初一年的招生入学办法另文通知。6.各校要公布招生(包括接受台胞子女就读咨询,受理台胞子女入学申请,指导办理入学有关程序)负责处室及咨询电话。7.招生意见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