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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8!泉州又一幅商住地块10月将拍!

2025-09-23 12:51来源:西海房产网作者:小陈浏览:我要分享:

  南安又一幅地块将拍

  拍卖时间:10月11日

  

  2025P06号地块

  地块位置:诗山镇社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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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面积:26000㎡(合39亩)

  

  建筑面积:46800㎡

  土地用途及规划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规划指标:容积率1.1-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起始价:4550万元

  起拍楼面价:972元/

  <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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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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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地块用地范围、规划条件,详见南资源规〔2025〕107号文及相关规划红线图。

  02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南安市范围内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并提交竞得后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竞买资格不予确认。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南安市2025P06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壹拾万元整(¥9100000)。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03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定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04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文本取得:拍卖出让文本可通过“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或“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下载拍卖文本。

  (二)报名地点:竞买人可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行报名,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三)报名时间:2025年9月25日9时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6时(须到账)。

  (五)现场资格审核起始时间、地点:2025年10月11日上午8时15分起,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50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无人通过资格审查,则取消项目地块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六)现场交易(拍卖)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随即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第一会议室开始现场交易。

  05竞买须知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按照“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组织拍卖,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规定的时间之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提出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需提交材料清单详见《南安市2025P0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时前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站上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试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试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规则(试行)》、竞买人操作手册,以及本公告、出让须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出让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出让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06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应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泉建科〔2017〕47号)的相关要求。

  (二)竞得人应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的相关要求。

  (三)竞得人应执行《泉州市砂石资源管理规定》《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的相关要求。

  (四)该宗地项目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五)竞得人不得联合其他竞买人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六)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泉建规〔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竞得人应按垃圾分类投放点“十有”标准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七)竞得人应根据《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征求诗山镇社一埔尾A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25〕124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并移交南安市民政局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八)竞得人应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市区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审批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21〕5号)规定执行,除重大项目经批准分期建设外,住宅应与商业同时同步建设;重大项目经批准分期建设的,最后一期建设必须包含住宅功能,单独先行建设住宅的不得办理预售手续。

  (九)本地块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监测,具体为:1.若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出现溢价率在30%以内的,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第一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50%、第二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50%;2.若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出现溢价率在30%以上的,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十)拍卖出让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契税等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7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洪女士

  联系电话:0595-8638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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