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地产网

总建超6万㎡!泉州又2幅地块10月将拍!

2025-10-05 14:08来源:西海房产网作者:小陈浏览:我要分享:

  晋江推出2幅地块将于10月出让▼

  G2025-26号地块

  土地位置:西滨镇西滨农场

  土地面积:5437平方米

  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业服务业—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2.5,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拍卖起叫价:1010万元

  <出让公告>▼

  晋江市G2025—26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晋江市G2025—2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西滨镇西滨农场,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面积:5437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业服务业—商业用地。

  (四)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5,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G2025—26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5〕160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起始价:1010万元。

  (七)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50万元。

  (八)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独立核算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条款。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立即与西滨镇人民政府签订运营监管协议。

  4.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我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7.该地块应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办类建筑建设品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202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1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报价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出让,网址:http://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6日9时至2025年10月28日11时。

  (三)挂牌交易期限:

  2025年10月21日9时至2025年10月31日11时。

  (四)接受挂牌报价时间:

  “网上交易系统”每日24小时开通(系统停机维护和排除故障停机除外),竞买人在拟竞买宗地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挂牌交易时间段内可多次报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6日9时至2025年10月28日11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5年10月28日11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上传相关材料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方可参与网上交易,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

  法人竞买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交凭证、竞买承诺书等(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形式上传);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指模的复印件。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11时前,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利用管理科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利用管理科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真:0595-85629625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日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P2025-20号地块

  土地位置:新塘街道上郭社区、后洋社区

  土地面积:28571平方米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

  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1.65,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拍卖起叫价:5100万元

  其他:该地块代购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建筑物面积、位置、代购价格及其他事宜由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晋江市空铁枢纽片区一期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晋江市芯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拟定《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出让说明》和《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安置房代购合同》作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出让说明》和届时由竞得人与晋江市芯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安置房代购合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公告>▼

  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新塘街道上郭社区、后洋社区,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面积:28571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

  (四)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1.65,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25〕161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地块教育配套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执行。

  (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函》(晋政民函〔2025〕184号)执行。

  (八)起叫价:5100万元。

  (九)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十)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3.该地块代购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建筑物面积、位置、代购价格及其他事宜由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晋江市空铁枢纽片区一期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晋江市芯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拟定《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出让说明》和《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安置房代购合同》作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出让说明》和届时由竞得人与晋江市芯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晋江市P2025—20号地块安置房代购合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该项目建设期限为546日历天,从晋江市芯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土地竞得人移交本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图纸质文件之日起算,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晋江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以备案机关落款的备案时间为准)截止。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6.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建规〔2022〕3号)要求,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项目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7.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5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8.该地块应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品住宅建设品质。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拍卖活动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为102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25年10月22日16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0日8时至2025年10月21日17时到我局三楼利用管理科或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5年10月21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向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八、拍卖佣金按《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地出让拍卖中介机构备案的公告》中的佣金费用标准执行,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

  九、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翁先生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咨询电话:13906915809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美食街120-1号2幢1梯501室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日

团购楼盘:
姓名:
手机号码:
请自觉遵守评论服务协议,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表情
include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