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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全国]11.1起全面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设私人会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7日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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