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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漳州出新政 可收购商品房作保障房

记者昨日(10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收储分配的指导意见》,今年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漳州市试行公共租赁住房社会化收储分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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