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分别出让晋江市G2012—6号至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晋江市G2012—6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灵源街道林口社区,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21994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2.0≤容积率≤2.6,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建〔2012〕函193号文,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起始价:1200万元。
7.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二)晋江市G2012—7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灵源街道张前社区,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2931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5≤容积率≤2.2,建筑密度≤21%,绿地率≥28%。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建〔2012〕函194号文,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起始价:130万元。
7.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三)晋江市G2012—8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灵源街道小浯塘社区,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59441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5≤容积率≤2.2,建筑密度≤32%,绿地率≥28%。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建〔2012〕函205号文,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起始价:5680万元。
7.增价幅度:50万元的整数倍。
(四)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3.该3宗用地的动工时限、开发建设期限、需回购用于安置的建筑物回购价格、面积、位置及其他相关事宜分别按《晋江市G2012—6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2〕46号)与《晋江市G2012—6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晋江市G2012—7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2〕47号)与《晋江市G2012—7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晋江市G2012—8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2〕48号)与《晋江市G2012—8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执行,《晋江市G2012—6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2〕46号)与《晋江市G2012—6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晋江市G2012—7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2〕47号)与《晋江市G2012—7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晋江市G2012—8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2〕48号)与《晋江市G2012—8号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分别作为该3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我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晋江市G2012—6号地块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200万元整,晋江市G2012—7号地块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25万元整,晋江市G2012—8号地块挂牌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1100万元整。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报价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7月24日17时。
(三)挂牌交易期限:2012年7月17日9时至2012年7月26日17时整。
(四)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间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24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2年 7月24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24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迎
宾路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 真:0595—85665335
联 系 人:陈先生
2012年6月27日
(海西地产投资网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