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泉州市中心市区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二)相关要求说明
1、出让地块界址、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文件和相关的红线图,以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宗地图。
2、2012-7号、2012-8号、2012-9号地块应作为在泉银行机构建设用地。
3、2012-10号、2012-11号、2012-12号地块应作为物流企业建设用地。
4、2012-13号地块应作为物流企业总部建设用地,且竞买申请人近两年在泉州港口年吞吐量应超12万TEU以上(报名时需提交泉州港口管理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竞得人违反上述条件的,出让人将按挂牌文件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012-5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泉州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单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并设有保留价。
四、报名与实地勘踏
(一)挂牌地块的有关文件,可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19日(工作日)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与矿业权交易中心窗口(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索取。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12年9月19日18时前(工作日)携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个人报名为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等,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与矿业权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18时前(以我局受到款项的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三)挂牌地块踏勘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1日。需由我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595-22766803、2215870。
五、挂牌时间与地点
(一)挂牌、摘牌时间:
挂牌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8时至2012年9月21日15时30分止(工作日)。摘牌时间:2012年9月21日15时30分。
(二)挂牌、摘牌地点:
挂牌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泉州市地产与矿业权交易中心窗口。摘牌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会议室。
(海西地产网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