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西浦路翠湖小区一栋居民楼因电梯改造费用分摊问题,高、低楼层住户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昨日,导报记者联系到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表态。
市建设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厦门现行的厦建房[2015]14号《厦门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其实不适用于该类电梯改造的费用分摊系数参考,因为这项文件是专门针对以往楼层较矮的老旧社区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也就是说其费用分摊的参考系数只适用于电梯加装,而不适用于电梯改造。由于需要加装电梯的楼房多为老旧社区,楼层较矮,所以取三楼为分摊系数的中间值。
针对翠湖小区该楼居民产生的纠纷,建设局工作人员认为,由于电梯改造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比如有些楼层只有十几楼,有些有二十几楼,有些达到三十几楼,所以不便于定一个楼层作为分摊系数的中间值。小区电梯改造费用的分摊方案主要还是以业主自主协商为主,通常以投票制的方式对共同讨论出的几个方案进行投票,施行票数过2/3的方案,如若业主之间产生纠纷,业委会应负责协调。业主也可参考小区水电费公摊系数的计算方式进行费用分摊。
昨日,导报记者再次联系到该居民楼低楼层住户代表84岁的郭先生。郭先生表示,分摊系数中间值以15楼为基数,他表示理解也同意,但是以15楼为基数后往上下递增、递减的系数值却参差不齐,15楼以上除了17、26、28层为0.03,其余的全部为0.04。15楼以下系数从0.02到0.05不等。若根据系数为0.05的标准增减算法,15楼以下用户出资数额都超出标准,最少的14楼多出资了18元,最多的二楼多出资1859元。这样整栋楼的住户都没有以最公平的形式出资,他很早就对此表示异议,但筹备组并未听取他的意见。
导报记者又联系上业委会,业委会主任吴女士表示,将会针对双方业主都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再向两位业主表明,并秉持尊重老人家的出发点,建议让二、三楼住户少出一点费用,业委会将会再次进行调解。
(海西地产网 张喵喵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