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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又有37个老旧小区改造招标,涉及泉秀/东湖/东海……

2020-12-21 10:11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浏览:我要分享:

12月以来,丰泽街道、泉秀街道、东湖街道和东海街道四个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均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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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包含霞淮社区、迎津社区、东淮社区、东涂社区、前坂社区等20个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管道改造6516米,路面、绿化景观改造16250平方米,以及大门、围墙、路灯安防监控、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造价799.9167万元。

第一章招标

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丰发改审[202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泽区丰泽街道办事处,委托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799.916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丰泽街道20个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管道改造6516米,路面、绿化景观改造16250平方米,以及大门、围墙、路灯安防监控、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管道改造6516米;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管道改造6516米;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99916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要求于2021年05月31日之前完成)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为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清源、华大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泉秀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五个项目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项目。按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开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通过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网 址 :(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0年12月29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0]120号);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④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帐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账号:0000008140501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2)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为减少公共场合的人员聚集,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西段G5幢

邮编:362000电子邮箱:/

电话:17705063650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星际大厦三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86805586@qq.com

电话:0595-28008559 、13506037338

传真:0595-22102275

联系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2、泉秀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8个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排污管道改造19230米,路面翻修38870平方米,以及绿化景观和文化宣传栏提升、休闲桌椅、健身设施、大门、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造价3797.68万元。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泉秀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丰发改审[2020]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3797.68万元(以最终的审核批复造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泉秀街道8个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排污管道改造19230米,路面翻修38870平方米,以及绿化景观和文化宣传栏提升、休闲桌椅、健身设施、大门、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3797.68万元,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及以上、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3797.68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9768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1年5月30日前完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为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泉秀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清源、华大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五个项目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项目。按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开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_2021_年_01_月_06_日_17_时_00_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0]119号);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④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帐号:152710152200001448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账号:0000008140501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1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7.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6.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639号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yc3668@163.com

电话:0595-28355008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255号

邮编:362000电子邮箱:fjycwyh@163.com

电话:0595-22556818传真:/

联系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3、东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8个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排污管道改造工程25000米、修缮道路18000平方米,新增监控设备、公共照明、公用设施、围墙、绿化、停车场、垃圾分类等其他基础设施,工程造价435.4474万元。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丰泽区财政局以泉丰发改审[2020]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泽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卓耀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35.4474万元(以最终的审核批复造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湖街道8个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排污管道改造工程25000米、修缮道路18000平方米,新增监控设备、公共照明、公用设施、围墙、绿化、停车场、垃圾分类等其他基础设施;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35.4474万元;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435.4474万元;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35447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9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0年12月25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0]118号);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④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帐号:152710152200001448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账号:0000008140501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7.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6.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为减少公共场合的人员聚集,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639号

邮编:362000电子

邮箱:116427097@qq.com

电话:0595-0595-28355008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卓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东海湾中心2号楼502

邮编:362000电子邮箱:1204958064@qq.com

电话:1815951715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4、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滨城社区明珠园小区: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拆除修复混凝土路面10705平方米,改造雨水管道3114米,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工程造价721.7727万元。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丰发改审[202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721.7727万元(以最终的审核批复造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滨城社区明珠园小区: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拆除修复混凝土路面10705平方米,改造雨水管道3114米,垃圾分类等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雨水管道3114米、管道管径最大为DN1500;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雨水管道3114米、管道管径最大为DN1500;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21772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要求执行,其中:(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为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东海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清源、华大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丰泽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泉秀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东湖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五个项目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项目。按开标时间的先后顺序,已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开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0年12月21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0]117号);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③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④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帐号:152710152200001448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账号:0000008140501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

7.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6.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精神,为减少公共场合的人员聚集,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第(二)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639号

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17705063650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1#楼6层

邮编:362000电子

邮箱:718097092@qq.com

电话:18159302537/059522188583传真:/

联系人:谢佳霖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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