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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区划片!鲤城区多所热门小学招生通告出炉!

2023-06-25 09:40来源:海西地产网作者:小陈浏览:我要分享:
  日前
  
  鲤城区各公办小学
  
  陆续发布招生通告
  
  家长应仔细阅读学校招生通告
  
  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地点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名
  
  ▼
  
  鲤城区实验小学
  
  (一)招生计划
  
  14个班(总校8个班,金山2个班,笋浯4个班)
  
  (二)招生年龄和对象
  
  户籍关系在本校服务范围并实际居住的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本校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具体招生对象如下: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
  
  ③自2021年秋季起,老城区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其中,自2022年秋季起,我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如果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我校参与南片区“多校片区”联动招生。
  
  ①我校将根据我区招生日程安排表按时做好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以及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含我区规定的照顾对象)报名登记。
  
  ②我校按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情况和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汇总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③我校如有剩余学位,接受南片区鲤城区实验小学(含金山校区、笋浯校区)、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泉州市立成小学、泉州市新隅小学等4所公办小学内其他学校服务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参加报名,连同户籍在我校服务片区内的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将通过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入读学校。申请参与摇号的“三一致”适龄儿童如果没被摇中,仍然在原报名登记的小学就读。我校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未摇中的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安排至“多校片区”的其他学校就读。
  
  4.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本类对象应按时向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其中,①老城区安排在“多校片区”的公办小学就学;②自2024年秋季起,老城区空挂的单位集体户,其适龄子女申请在鲤城就近入读公办小学时,参照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含四区人员)就读我区的相关入学规定和办法执行。
  
  5.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将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2〕19号)文件精神,学校予以报名登记,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服务范围
  
  总校:隘南社区;新桥社区;跃进社区;聚宝社区;幸福社区;溪亭社区:土地巷以南义全后街以东、指挥巷以南义全后街以西临江辖区户籍;中山南路东侧[双号]370、368……;伍堡社区:伍堡街东侧210号起、208、206……,伍堡街西侧133号起、131、129……,堡东7号楼起、8号楼、9号楼……;堡西10号楼起、11、12……;中山南路西侧373号起、371、369……
  
  金山校区:金山社区;水门社区(含升达旺座校区6号楼、9号楼和10号楼);金洲社区 (新华路以东);新门社区:新华路以东、新门街以南部分;五堡社区:五堡街东侧212号起、214号、216号……、五堡街西侧135号起、137号、139号……、堡东6号楼起、5号楼、4号楼……、堡西9号楼起、8号楼、7号楼……升达旺座小区6号楼、9号楼和10号楼
  
  笋浯校区:笋浯社区;金洲社区(新华路以西)
  
  (五)招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持有本校服务区域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扉页、户主页、父亲页或母亲页、适龄儿童页,共4页,并装订完好)。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A4规格,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写上孩子的姓名。
  
  (六)招生报名须知
  
  登记时间:
  
  2023年7月5日—7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报名时请自带黑色水笔)
  
  登记地点:
  
  总校区(兴才路2号)教学楼一、二、三楼各班
  
  金山校区、笋浯校区
  
  登记要求:
  
  1.因校园安全需要,报名时凭户口本原件入校;每位适龄儿童均由一位监护人陪同。
  
  2.报名时请做到错峰到校,分散排队,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不抽烟,保持校园整洁。
  
  (七)录取通知
  
  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电话通知)。
  
  重要提醒:请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来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谢谢合作。
  
  备注:本招生通告仅适用于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由鲤城区实验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370288。
  
  鲤城区实验小学
  
  2023年6月19日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泉教初函〔2023〕13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精神和要求,做好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计划数
  
  10个班
  
  招生年龄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
  
  1.优先招收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 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我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 月1日前;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 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我校的就读政策;
  
  ③自2022年秋季起,我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我校入学。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我校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我校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我校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符合有关照顾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有关照顾优待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
  
  5.如果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我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没有被我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6.老城区“多校片区”小学的划定和招生具体办法
  
  (1)根据老城区小学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将老城区各小学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我校属北片区(北片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5所公办小学)。
  
  (2)采取小片区联动,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方式实行调剂入学。分三个步骤进行:
  
  ①根据我区招生日程安排表按时做好我校服务区域内(单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以及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含我区规定的照顾对象)报名登记。
  
  ② 按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我校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情况和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汇总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③我校如有剩余学位,北片区其他学校(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服务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可以自愿参加报名,连同户籍在我校服务片区内的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将通过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入读我校;北片区其他学校(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申请参与摇号的“三一致”适龄儿童如未摇中,仍在原报名登记的小学就读;我校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未摇中本校的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安排至北片区其他学校就读。
  
  ④自2024年秋季起,我校服务片区内空挂的单位集体户,其适龄子女在申请就近入读时,参照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含四区人员)就读我区的相关入学规定和办法执行。
  
  7.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将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服务范围
  
  通政社区(整合后的通政社区所辖1—21组全部)
  
  中山中路217—429号(单号)、 旧官驿(东)2—26号(双号)、西街(南)1— 195(单号)。
  
  新峰社区(所辖17—20组)
  
  井亭巷、古榕巷(南)1-35号(单号)、许厝埕(北)2-30号(双号)(含市政府宿舍)。
  
  海清社区(所辖27、28组)
  
  花巷口一庄府巷口131-215号(单号)、庄府巷(北)2-38号(双号)(含泉酒宿舍)、壕沟乾(东)10-16号(双号)、花巷、下林巷、小黄门、印刷厂宿舍。
  
  和平社区(所辖1、2、6、7、11—21组)
  
  中山中路(东)258- 422号(双号)、房管宿舍、镇抚巷(北)1-59号(单号)、敷仁巷(北)1-23号(单号)、南俊巷(西)165-321(单号)、G1、G2、东街(南)1-223号(单号)、状元街、东街1号区、 2号区、3号区、迎辉花苑1-5号楼、玉犀巷、新府口、观东巷、15间、后巷、龚厝巷、18湾。
  
  新春社区(所辖5、9、10、11、14、15组)
  
  西街56-132(9组、10组、11组)、台魁巷2-18(9组)、炉下埕1-25(9组、10组)、裴巷1-31(10  组)、裴巷2-38(5组、11组)、鞋巷1-5(5组、15组)、新街1-51(11组、14组、15组)。
  
  原朝晖小学片区
  
  新春社区
  
  台魁巷(东)20-44号(双号);裴巷33  — 97(单号)、40— 134(双号);大寺后(北)2—48号(双号);平水庙(1、3、5、7号);新街(西)53— 129号(单号);清军驿、破古巷、土堀巷、打铁巷、鞋巷、炉下埕、陈厝巷。
  
  开元社区
  
  新华北路358号电梯厂(1栋2栋);卷烟厂宿舍25号;平水庙9—27(单号)、26—34(双号);武警宿舍;城北路505号(南五区):26栋、27栋、28栋、29栋、30栋;大寺后2—50号(双号)。
  
  华新社区
  
  华侨新村1—5排;裴巷136— 150号(双号)、99— 131号(单号);前孝悌巷9—23 号(单号)、后孝悌巷2—52号(双号)、前孝悌巷10—64号(双号)、幼师宿舍2-1 号;土堀巷4、6、8号;平水庙2—24号(双号)、34—62号(双号)、平水庙29 —47号(单号);河岭巷;下孝友58号、59号。
  
  北山社区
  
  上乘巷;北山巷;北山 新村;下孝友;顶孝友;菜园顶;城西环路拓改工程南1—4区(城北路217—503 号的单号)。
  
  泉山社区
  
  北门街(西)A-F幢、G1-G3幢;通天巷2— 16号(双号);菜园顶3号、7号;前孝悌巷3号、5号、10号、24号、26号、28号、30。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持有本校招生服务片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招生服务片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扉页(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或母亲页、幼儿页,共4页,并按顺序装订完好】。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三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房产证
  
  ②购房合同和发票
  
  ③银行借款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
  
  (3)幼儿1寸彩照一张。
  
  备注:
  
  ①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A4规格。
  
  ②《预防接种证》在学生入学后班主任统一收取,报名时暂不提供。
  
  2. 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
  
  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声明:若出具虚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将取消就读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7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报名时请自带黑色水笔)
  
  报名地点
  
  北校区(爱国路)逸夫教学楼一楼各班教室
  
  报名要求
  
  1.为避免来回奔波,请家长务必按要求提前整理好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每位适龄儿童均由一位监护人陪同,报名时凭户口本原件入校;
  
  3.学校设多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充裕,请家长勿着急,错峰到校,分散排队,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不抽烟,保持校园整洁。
  
  重要提醒:请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来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谢谢合作。
  
  招生日程
  
  7月5日-7月6日
  
  1.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2.接受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报名登记。
  
  7月19日前
  
  汇总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和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7月21日前
  
  向鲤城区教育局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
  
  7月27日前
  
  采取“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办法的,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按鲤城区教育局安排的时间节点进行招生。
  
  7月30日前
  
  1.公布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
  
  2.公布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等录取结果。
  
  8月1日前
  
  分发录取通知书。
  
  备注:
  
  本招生通告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050699。
  
  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
  
  2023年6月20日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
  
  根据泉鲤政教《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现将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和对象
  
  户籍关系在我校服务区域内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地点
  
  图片
  
  三、招生条件
  
  (一)持有本校服务区域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③涂门校区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区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的有关照顾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入学照顾,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2〕5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及《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发〔2019〕20号)等规定的有关照顾优待政策。
  
  (二)常泰校区接受适龄随迁子女,具体条件:
  
  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四、报名须带材料
  
  (一)持有本校服务区域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扉页(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或母亲页、幼儿页,共4页,并装订完好)。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住房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三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a. 房产证b. 购房合同和发票c. 银行借款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备注: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A4规格。
  
  (二)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
  
  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常泰校区接受适龄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
  
  ①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②适龄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的居住证。
  
  ③适龄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
  
  【“两证”签发的时间截止:务工证、居住证均为2023年3月1日前。】
  
  ④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社保证明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还在缴交中)的证明等材料。
  
  (三)报名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涂门校区
  
  7月5日
  
  上午:涂门社区、东鲁社区、水门社区、新门社区
  
  下午:海清社区、清华社区、溪亭社区、五堡社区
  
  常泰校区
  
  7月6日:新塘社区(寨子街、新塘边、山头)、仙塘社区、尚好家园小区
  
  7月7日-8日:接受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
  
  五、审核及公布时间
  
  7月10日—7月27日:汇总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8月1日:公布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六、温馨提示:
  
  ①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孩子一同前往学校,每位适龄儿童均由一位监护人陪同。
  
  ②报名时请自带黑色水笔。
  
  ③请按规定时间带适龄儿童到校登记,逾期视为自动弃权。报名登记时,一次性备齐、提供所规定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持假证登记,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
  
  2023年6月20日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涂门校区)招生范围
  
  涂门街单号1—171号、双号2—110号(清净寺);怀仁楼、怀义楼、瑞祥楼、崇贤楼、崇德楼、凯伟广场(凯泰)、胭脂巷、祖闾苏、刘庙巷、大郎巷(凯嘉)、羊公巷、灶仔巷、付厝巷、富埕后、吴厝埕、南岳后街(文光楼);灵慈宫沟单号1—13号、双号2—14号( 灵慈街双号208—246号);后城双号122号(旧44号、茶坊)往西—文庙(号数多)、单号 153号(旧105号)往西—文庙(号数多);百源村1号楼—5号楼、后城6号、7号高级居民楼;百源路1号—交警岗亭;百宜巷单号33号—往西(号数多)、双号(百源清池旁暂无号,有百源村26、28、30号);观音巷、旧区委宿舍。旧中菜市内、鲍厝巷、九史巷、 府学路、兰桥巷、华侨大厦、打锡巷南侧(双号);中山中路双号2—120号(打锡街口)、单号1—113号;中山南路双号372号(指挥巷口)—606号(涂门街口)、单号375—615号。指挥巷双号2—30号;南岳宫口1—12号;义全后街双号104—110号、单号153—181号。庄府巷单号1—99号【1~5号楼,其中1~4号楼(包括晚报社、宣传部、泉州宾馆部分宿舍)属于27号】;轧榜巷,济东巷;金鱼巷单号1—55号、双号2—46号;壕沟墘(东侧)双号6—8号(旧)【新35号(1—5号楼)】。新门街单号1—61号,双号2—114号;新门街北1幢、2幢、 新门街南1幢;马坂巷(双号)2—34号—上帝宫巷(双号)8号—新门街57号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招生范围
  
  新塘社区(寨子街、新塘边、山头)、仙塘社区、尚好家园小区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 2023 〕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服务区域内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计划
  
  5个班
  
  招生对象
  
  (一)招生年龄
  
  户籍关系在我校服务区域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1.优先招收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 ,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居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 三 一致” 对象 ,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 ;③自2021年秋季起,我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其中自2022年秋季起,我校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我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我校入学。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我校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我校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如果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我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3.参与北片区“多校片区”小学招生。
  
  ①我校将根据我区招生日程安排表按时做好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以及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含我区规定的照顾对象)报名登记。
  
  ②我校按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情况和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汇总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③我校如有剩余学位,接受北片区(北片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等5所公办小学)内其他学校服务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参加报名,连同户籍在我校服务片区内的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将通过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入读学校。申请参与摇号的“三一致”适龄儿童如果没被摇中,仍然在原报名登记的小学就读。我校非“三一致”或符合“三一致”但不满足六年一个学位的适龄儿童未摇中的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安排至“多校片区”的其他学校就读。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将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2〕19号)文件精神,学校予以报名登记,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将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 〔 2023 〕 40 号))文件精神,学校予以报名登记上报鲤城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时间
  
  7月5日-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 5:00
  
  报名地点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综合楼一楼
  
  报名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首页、适龄儿童当页、监护人当页)。
  
  2.住房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三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a. 房产证
  
  b. 购房合同和发票
  
  c. 银行借款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
  
  3.适龄儿童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入学登记表用)。
  
  招生流程
  
  审查相关证件→填写《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秋季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招生小组审查→提交登记表及相关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报名取号
  
  ①网上取号:打开手机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预报名信息登记》,点击“提交”按钮,后台将自动生成报名号,请务必截图保存报名号,作为现场报名确认的凭证。
  
  ②原则上每个午安排80个号,按报名号排队报名登记。
  
  2.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由一名家长带适龄儿童到校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学位。
  
  3.报名登记时,需一次性备齐、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持假证登记,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4.请家长及适龄儿童做好个人防护,在家先自测体温,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取号时自觉接受保安测量体温,同时全程佩戴口罩。
  
  5报名的家长请自带黑色水笔填表。
  
  新生录取
  
  8月1日前学校将公布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
  
  0595-22272276
  
  十、本《招生通告》仅适用于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由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孝感巷2-32号、大寺后、无尾巷、曾井巷(单号)、九史巷、大部、奉圣巷、胡尾巷、洋楼巷、湖内巷、护昔池(包括公产)、花棚下、计委宿舍、西街放生池(新建)、西湖小区、轻机厂、西城商厦。
  
  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5日
  
  泉州市新村小学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 2023 〕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7个班级
  
  二、招生地点
  
  泉州市新村小学
  
  三、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01
  
  本校招生服务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招生时间:7月5日、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三一致”指: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
  
  2.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
  
  3.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具体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①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其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首页、适龄儿童当页、监护人当页)。
  
  ②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入学登记表用)。
  
  【备注】
  
  1.自2021年秋季起,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学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3.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
  
  (2)非鲤城户籍但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实际居住入住的适龄儿童(非“三一致”)
  
  具体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①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首页、适龄儿童当页、监护人当页)。
  
  ②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产权人应和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
  
  ③适龄儿童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入学登记表用)。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具体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①须提供户籍证明(出生入户)。
  
  ②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
  
  ③适龄儿童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入学登记表用)。
  
  (4)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具体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①须提供户籍证明。
  
  ②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材料。
  
  ③适龄儿童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入学登记表用)。
  
  【备注】
  
  如果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学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5)老城区“多校片区”小学的划定和招生具体办法
  
  ①合理划定“多校片区”(简称小片区)的片区小学。
  
  根据老城区小学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将老城区各小学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我校属于北片区。
  
  北片区: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泉州市昇文小学、泉州市西隅中心小学、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泉州市新村小学等5所公办小学。
  
  ②采取小片区联动,通过电脑派位或抽签方式实行调剂入学。
  
  北片区内中心校如有剩余学位,我校服务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儿童可以自愿参加报名,将通过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入读学校。
  
  我校申请参与摇号的“三一致”适龄儿童如果没被摇中,仍然在我校就读。
  
  我校服务区域新购房并落户(2022年3月5日后)的“三一致”适龄儿童不能参与片区派位,仍然执行原有的“单校片区”入学政策。
  
  (6)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
  
  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将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学校予以报名登记上报鲤城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7)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学校予以报名登记,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8)户籍在本服务区但不符合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
  
  先报名登记,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02
  
  适龄随迁子女
  
  招生时间: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1)非本校片区内户籍的随迁适龄子女
  
  具体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首页、适龄儿童当页、监护人当页)。
  
  ②随迁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的居住证。
  
  ③随迁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的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
  
  ④“两证”符合要求的随迁适龄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⑤适龄儿童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填写入学登记表用)。
  
  “两证”签发的时间截止:
  
  务工证、居住证均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2)“四区人员”
  
  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我校入学。
  
  具体提供如下有效证件: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首页、适龄儿童当页、监护人当页)。
  
  ②随迁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的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
  
  ③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的缴交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
  
  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第二批次
  
  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
  
  (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备注】
  
  1.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学校组织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就读机会。
  
  五、招生范围
  
  1.东至:顶埔1--108号,学府路南一区2幢,南俊北拓D区3幢、4幢、5幢、6幢、9幢、10幢、11幢、12幢、13幢。
  
  2.南至:广平仓东段北侧,米仓巷北侧单号,县后街63号,中山北路东侧52号。
  
  3.西至:中山北路东侧52号--76号(双号),北门街东侧2--338号(双号)。
  
  4.北至:城北路(从朝天门起)东段南侧,顶埔1--108号。其中包括刺桐新村(全部)、顶埔1--108号(全部)、学府路大希夷公寓、小希夷商业宿舍、文胜巷两侧、都督巷两侧、模范巷两侧、米仓巷北侧(单号)、县后街63—91号(单号 )、米仓巷小区、大城隍口两侧、小山新村(全部)、执节巷西段(南俊北路西面)两侧,学府路西段两侧(学府路南一区2幢起)。
  
  六、注意事项
  
  01
  
  报名取号
  
  ①网上取号:打开手机微信,使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泉州市新村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报名预约》,点击“提交”按钮,后台将自动生成报名号,请务必截图保存报名号,作为现场报名确认的凭证。
  
  ②报名取号二维码分为:
  
  本地服务片区二维码(本校户籍)
  
  图片
  
  适龄随迁子女二维码(随迁子女)
  
  图片
  
  本地服务片区取号二维码开放时间
  
  7月3日下午16:30
  
  适龄随迁子女取号二维码开放时间
  
  7月5日下午16:30
  
  ③原则上每个时段安排50个号,按报名号排队进行登记。
  
  ④请选择和所办理项目对应的二维码进行取号,每位学生仅限取1个号,请勿重复取号。
  
  ⑤如未取到报名号码,符合招生条件者,可于7月8日下午到学校现场报名。
  
  02
  
  报名时,限一名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及有效证件入校
  
  在家先自测体温,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以及出疹子、呕吐、头痛(头晕)等不可入校。全程佩戴口罩,另请自带黑色水笔填表。
  
  03
  
  咨询电话
  
  电话:0595-22791401
  
  报名时间段学校将设招生咨询处,可现场咨询。
  
  04
  
  新生录取
  
  8月1日前学校将公布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泉州市新村小学
  
  二〇二三年六月
  
  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精神,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计划数
  
  四个班
  
  报名登记时间
  
  1
  
  2023年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接受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报名登记;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2
  
  2023年7月7日--7月8日(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接受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
  
  登记条件
  
  01
  
  学校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③自2021年秋季起,老城区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02
  
  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
  
  (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2)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3)“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03 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友情提示
  
  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将根据学位情况采取分批次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第二批次:学位不足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且没有被服务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区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登记须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
  
  (3)《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
  
  2
  
  非鲤城户籍但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产权人应和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
  
  (3)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及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及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
  
  (4)《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
  
  3
  
  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
  
  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和《预防接种证》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4
  
  适龄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的居住证。
  
  (3)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
  
  (4)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两证”签发的时间截止:务工证、居住证均为2023年3月1日前。】
  
  登记地点
  
  东门实验小学笃学楼一楼
  
  招生电话
  
  0595-22272208
  
  注意事项
  
  1
  
  报名时请先取号,并按顺序排队报名(申请)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一次性备齐、提供所规定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0
  
  2
  
  请按规定时间到校登记,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在我校的报名入学资格。
  
  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2023年6月20日
  
  附:鲤城区东门小学招生范围
  
  东门社区:凤池巷(单号1-111号),东边巷(双号2-44号),东街土地巷(双号2-40号),菜巷(单号),万厝埕(1-32号),三巷(单号9-79号、双号30-88号),忠义后巷(1-11号),忠义巷 (单号5-27号),东街6号区(东街475号),通源巷(单双号1-22、26、27、28、29号),唐衙口(单双号1-35号)、大菜园(1-7号)。
  
  东华社区:东街南俊巷口至第三巷口街面,菜巷(双号),东边巷(1-9号),西边巷(3-37号),何衙埕(1-29号),洪衙埕(1-15号),桂坛巷(49-61号),东街4号区(包括:农业局宿舍、鹦山苑),东街5号区,南俊路(双号158-198号)。
  
  促进社区:东至湖滨巷、西至温陵路、南至丰泽街、北至中泉大厦。
  
  清正社区:凤池巷(双号2-58号)、温陵北路159号名城大厦、温陵北路157号贤銮大厦、九一路189号至233—12号、桂坛巷(双号40-84号)、登仙桥(1-13号);
  
  东升社区:第一医院250号,第一医院左边街面(东街252号),第一医院右边街面(东街190号)。
  
  泉州市昇文小学
  
  根据《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秋季泉州市昇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招生计划
  
  3个班
  
  招生对象及年龄
  
  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学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一)鲤城户籍适龄儿童
  
  1.户籍、住房产权和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需提供的资料】
  
  ①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 住房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 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
  
  3.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温馨提示】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鲤城户籍,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我校报名登记,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多校片区”的公办小学就学。
  
  (二)服务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
  
  【需提供的资料】
  
  ①提供父母一方至今仍在我校服务区内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②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我校服务区内与企业签订的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区务工、经商, 签发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1日前;
  
  ③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还在缴交中)的证明等材料,并现场持手机核验社保;
  
  ④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⑤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
  
  【需提供的资料】
  
  ①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的证明等材料,并现场持手机核验社保;
  
  ③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流程
  
  (一)网上取号:7月3日—7月4日上午12:00前
  
  ① 二维码将于7月1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招生报名指南》和学校门口同时发布。
  
  ② 不能进行网上填报的家长持智能手机于7月7日上午到学校一楼心理室现场预约取号(排队号从网上填报号的最后一位往下接),核对信息安排在当天下午。
  
  (二)现场提交材料,核对信息:7月6日下午—7日全天
  
  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3:30—6:00
  
  1.家长根据网上报名号,分段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具体分段时间将于7月5日下午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学校公布栏发布,请及时关注。
  
  2.报名时,需由家长携带网上报名号及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不退回)。家长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查证。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三)录取办法:采取分批次进行
  
  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如本校学位不足,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鲤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四、泉州市昇文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升文社区、 西郊社区、新峰社区【甲第巷以东(双号)至象峰巷临西街南侧、三朝以东(双号)、西街197号旧馆驿以西(单号)、古榕巷以北(双号)区域】、开元办事处开元社区【西街以北、孝感巷大寺后以南(单号)、西街134号台魁巷以西(单号)区域】、开元办事双塔社区(孝感巷以东、曾井巷以西临西街部分)。
  
  
  本通告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95-22388305。
 
  泉州市昇文小学
  
  2023年6月20日
  
  泉州市新隅小学
  
  我校地处新门街西段,建校于1920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办学条件较好的公立学校。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3〕3号)、《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数是招收3个教学班的一年级新生。
  
  招收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本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和在鲤城区(本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招生时间
  
  1. 7月5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本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 7月6日(下午)—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在鲤城区(本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招生地点
  
  学校北教学楼多媒体教室
  
  携带材料及招生办法
  
  1.本服务区内的需携带: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父、母)、住房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 适龄随迁子女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有“两证”):户口本(首页、新生本人、父、母)、“两证”( 本服务区居住证、鲤城区范围内的务工证或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及社保缴交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居住证”: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鲤城区辖区内居住的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1日前)。
  
  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本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1日前)。
  
  社保缴交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四区人员(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中心市区的人员),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①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的证明等材料。
  
  3.录取办法(分批次)
  
  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第二批次: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且没有被服务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包括第一批通过抽签或公开电脑派位没有被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老城区如学位不足,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4. 自备黑色水笔。
  
  备注:(1)报名时,每位报名学生仅限1名家长陪同文明有序进入校园,注意保持距离,不聚集,不喧哗,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2)自2024年秋季起,老城区空挂的单位集体户,其适龄子女申请在鲤城就近入读公办小学时,参照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含四区人员)就读我区的相关入学规定和办法执行。
  
  (3)以上相关证明我校将请派出所、社区协助验证,若发现虚假证明材料,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我校也将入户调查,若发现人户分离,也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如触犯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责任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招生范围
  
  新峰社区:三朝巷1-18号13、14组。象峰巷49-77号、38-68号6、9、11组。古榕巷37-51号、15组。许厝巷40-48号15组。新路巷2-32号15组。甲第巷76-98号、2-74号5、6、7组。横巷3-9号8组。新华路18-28号、27-29号、水电局宿舍、专署宿舍8、9、13、15、16组。升平社区:宫后巷3-12号、源和堂宿舍楼1-3#2、4、6组。甲第巷23-67号3组。舍人巷1-24号(全条)5、15组。新门后街2-25号7、8组。新门街340-492号、315-437号、305号9、10、11、12组。马路头1-19号(全村)13组。龙头山2-18号、碾米厂宿舍14、16组。新门社区:金鱼巷56-68号、59-79号、70-146号1-4、20、21组。升达旺座小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新门街130-338号、145-313号、北3-6#、南4-5#(以幢为组)。新门后街1-47号。濠沟墘A、B、C19、20、21组。濠沟墘(菜园头)1-89号、56号9、10组。新华路1-21号、2-8号。甲第巷1-21号。一堡16-198号。海清社区:许厝埕1-53号11、12组。新路埕1-15号13组
  
  
  结果公布
  
  8月1日: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入学通知书。
  
  联系人:张老师   林老师     陈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22387153    22396329
  
  泉州市新隅小学
  
  2023年6月19日
  
  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做好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计划
  
  5个班
  
  招生服务区范围
  
  赤土、坑头、龙岭、曾林等四个社区。
  
  招生年龄
  
  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
  
  (一)本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鲤城区域内析产后的古大厝住房产权人产权占比虽不超过50%,但经查证符合实际居住且适龄儿童出生就落户在该地址的,视为“三一致”对象,享受入读古大厝服务片区学校的就读政策;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如果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适龄随迁子女
  
  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
  
  (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在我校服务区内的居住证。
  
  (2)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3)“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将根据区教育局招生文件精神分批录取。
  
  招生流程及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7月5日-6日
  
  接受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7日-8日
  
  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9日-18日
  
  汇总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7月30日
  
  公布适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分发录取通知书。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招生服务片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扉页(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幼儿页,并按顺序夹好】。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三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房产证
  
  ②购房合同和发票
  
  ③银行借款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表》(抵押)。
  
  (3)《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
  
  2.非鲤城户籍但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产权人应和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
  
  (3)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及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及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
  
  (4)《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
  
  3.我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和《预防接种证》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4.适龄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扉页(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幼儿页,并按顺序夹好】
  
  (2)父母其中一方在学校所属社区内实际居住的居住证。
  
  (3)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
  
  (4)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
  
  【“两证”签发的时间截止:务工证、居住证均为2023年3月1日前。】
  
  (5)《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
  
  重要提醒:请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孩子来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谢谢合作。
  
  招生咨询电话
  
  059522350188
  
  鲤城区新步实验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3〕3号)和《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年龄和对象:
  
  户籍关系在本服务域区及暂住在本服务域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6个班级。
  
  招生范围:户籍关系在新步社区、鲤景湾小区、金色外滩小区、百盛园小区或居住在新步社区、浮桥社区、坂头社区、仙景社区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关系在新步社区、鲤景湾小区、金色外滩小区、百盛园小区的适龄儿童,采取“单校片区”的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本片区户籍但不符合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本类对象应按时向学校报名登记,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二)随迁适龄子女
  
  为切实保障随迁适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校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在本服务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招收居住在新步社区、浮桥社区、坂头社区、仙景社区的流动人口对象。具体条件: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2)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3)“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其在我区的报名入学资格。
  
  四、招生日程安排
  
  
  五、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关系在新步社区适龄儿童:
  
  提供:①新生本人户口本、②新生户口本第一页、③新生父亲户口本、④新生母亲户口本。
  
  2.户籍关系在鲤景湾、金色外滩、百盛园小区适龄儿童:
  
  提供: ①新生本人户口本、②新生户口本第一页、③新生父亲户口本、④新生母亲户口本、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居住在新步社区、浮桥社区、坂头社区、仙景社区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 ①新生本人户口本、②新生户口本第一页、③新生父亲户口本、④新生母亲户口本、⑤居住证、⑥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⑦社保证明。
  
  报名时,新生父母其中一方办理的居住证,其本人必须到场且持有下载闽政通app的手机,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当场验证。
  
  4.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 ①新生本人户口本、②新生户口本第一页、③新生父亲户口本、④新生母亲户口本、⑤房屋租赁合同、⑥房屋租赁正式发票、⑦社保证明。
  
  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时,还须注意:
  
  (1)若新生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复印件。单亲家庭只提供一方户口本。
  
  (2)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
  
  (3)“两证”签发的时间截止:务工证、居住证均为2023年3月1日前。
  
  (4)《预防接种证》开学后提供。
  
  (5)新生年龄超过6周岁(2016年9月1日前出生),还需提供幼儿园毕业证书。
  
  六、温馨提示
  
  1.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请家长带上黑色水笔填写资料。
  
  2.适龄儿童(包括本服务区户籍)错过本校规定的招生登记时间且事先未提出申请的,过后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报名时,家长须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家长进入校园后,注意保持距离,不聚集,不喧哗,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入学手续,谨防诈骗。我校将请浮桥派出所、社区协助验证相关证明材料,若发现虚假证明材料,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我校也将入户调查,若发现人户分离,也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5.如触犯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其责任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鲤城区新步实验小学
  
  2023年6月19日
  
  鲤城区华岩中心小学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精神,我校将对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进行招生登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4个班级。
  
  二、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华星社区、锦田社区、金柄社区(金龙街道)、华塑社区、新塘社区小锦田。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1.报名登记时间:7月5日——7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2.报名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二)随迁适龄子女
  
  1. 报名时间: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在本辖区内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区务工、经商(签发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1日前)。)
  
  (4)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三)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四区人员”)
  
  1. 报名时间: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2.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2)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五、招生地点
  
  鲤城区华岩中心小学教学楼一楼。
  
  六、温馨提示
  
  1. 报名登记时,家长须佩戴口罩,一个孩子仅能一个家长陪同。报名相关复印件需装在透明文件袋[A4大小]中审核上交,并带上黑色水笔填写登记表或申请表。
  
  2.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在8月1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3.招生咨询热线:0595-22452262
  
  鲤城区华岩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9日
  
  鲤城区新华中心小学
  
  根据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将于2023年7月5日开始,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和对象
  
  户籍关系在我校服务片区内及居住在我校服务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落户到我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二、招生服务区范围
  
  石崎社区、石崎安置小区、浮桥—浮桥社区(原住户)、黄甲街、坂头社区(原住户)、霞洲社区(1-7组原住户)、锦美社区(池亭7、8组)、世茂云璟华庭(部分,按泉鲤政教〔2019〕163号文执行)、百盛园(浮桥街原住户)
  
  三、招生计划
  
  根据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招生计划数安排,2023年秋季我校招收5个班。
  
  四、招生日程安排
  
  1.招收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
  
  ①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②7月7日—7月19日:汇总申请入学的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2.招收服务区域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的程序和时间:
  
  ①7月7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②7月9日—7月19日: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3.招生结果公示:
  
  7月30日前公布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8月1日前分发录取通知书。
  
  五、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③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以上对象报名时须携带: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页、适龄儿童页)。
  
  ②住房产权证明。于7月5日-7月6日到我校注册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随迁适龄子女(含“四区人员”)须带:
  
  ①“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称“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适龄儿童页),于7月7日—7月8日到我校注册报名,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③7月9日—7月19日进行资料和入户审核。凡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两证”等相关材料说明
  
  (1)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
  
  ①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鲤城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②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③“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我校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采取分批次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第二批次: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若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数超出学校学位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六、安全要求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家长根据学校招生通告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校外。服从学校教师指引,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排队,并保持校园整洁。
  
  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9日
  
  鲤城区培新中心小学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数
  
  一年级:4个教学班。
  
  二、招生范围
  
  后坑社区、后坑安置小区、仙景社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或暂住地址在后坑社区、后坑安置小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适龄儿童。
  
  招生具体要求:
  
  (一)本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后坑社区、后坑安置小区、仙景社区)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2.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二)适龄随迁子女:
  
  随迁人员在鲤城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的,须符合以下规定:
  
  (1)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后坑社区或后坑安置小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鲤城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温馨提示
  
  “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鲤城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学校服务区内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校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报名登记
  
  1.7月5日——7月6日:
  
  接受学校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报名所需材料】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学校服务区居民户口簿。(复印孩子所在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7月7日—7月8日:
  
  学校接受非鲤城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报名登记。
  
  【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孩子所在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四区人员”需提供①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①②都需原件和复印件)。
  
  (3)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两证”符合要求的随迁父母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核
  
  7月9日—7月19日
  
  学校汇总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和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7月21日前,学校向鲤城区教育局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
  
  (三)公布结果、分发通知书
  
  1.学校8月1日公布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2.学校8月1日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温馨提示
  
  1
  
  报名地点在鲤城区培新中心小学综合楼一楼多媒体教室。(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2
  
  适龄儿童(包括本服务区户籍)错过本校规定的招生登记时间且事先未提出申请的,过后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
  
  报名时,家长需配合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每位报名学生仅限1名家长陪同文明有序进入校园,注意保持距离,不聚集,不喧哗,不抽烟,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
  
  报名相关复印件需装在透明文件袋(A4大小)带来审核上交,并带上黑色水笔填写资料。
  
  5
  
  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到相关部门协助验证。经核实,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学校将根据提交材料入户调查,若发现人户分离,将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咨询)办公室:22473188  传达室:22484308
  
  鲤城区培新中心小学
  
  2023年6月19日
  
  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学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我校计划招收3个班。招生范围:江南街道王宫社区、东浦社区、霞洲社区房地产(联泰)。
  
  二、招生年龄和对象
  
  户籍关系在本校服务区及居住在本校服务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和时间
  
  (一)片区对象
  
  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并在王宫、东浦社区、霞洲社区房地产(联泰)实际共同居住。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3.报名时间:
  
  7月5日--7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4.报名所需材料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需复印孩子户口簿首页,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孩子的户口当页,共4页)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
  
  (3)《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
  
  本服务区户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填写《泉州市鲤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报名时间:
  
  7月7日--7月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1.非鲤城户籍但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①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需复印孩子户口簿首页,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孩子的户口当页,共4页)
  
  ②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产权人应和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
  
  ③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及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及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
  
  ④《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
  
  其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填写《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非鲤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两证”),随迁子女报名就读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居住证:提供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内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内。
  
  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签发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1日前)
  
  “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鲤城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3.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简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招生分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招收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当剩余的学位数多于报名人数时全部予以录取;当剩余学位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则采取随机抽号的方式录取,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二批次:若还有空余学位,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且没有被服务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随迁子女。
  
  其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填写《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实际容量,我校将报送鲤城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学位的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如不符合鲤城区报名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请家长提前到其子女户籍地做好报名登记。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其在鲤城区的报名入学资格。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鲤城区入学,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学校接收,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办理。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鲤城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鲤城区生活而要求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及省教育厅、省侨联《关于疫情期间华侨子女回闽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合作〔2020〕15号)精神,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2017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生日程安排表
  
  
  五、招生地点
  
  中山陶英小学教学楼一楼
  
  招生未尽事宜按上级指导性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595-22482512
  
  泉州市中山陶英小学
  
  二〇二三年六月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教初〔2023〕3号)和《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拟招收16个班。(含惠群校区1个班)
  
  二、招生年龄
  
  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高山社区(包括原住户、中骏四季阳光)、古店社区(包括原住户、鼎盛大观二期、中骏商城、宝嘉誉峰、世茂云璟华庭(部分,按泉鲤政教〔2019〕163号文执行)、金峰社区(金利来?御景嘉园、新天?城市广场、嘉龙?尚城花园、笋江花园城)、江南锦美社区(新天?城市广场)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本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1日前;③自2022年秋季起,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本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以落户到本校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的办法录取,没有被本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本;②住房产权证明(房产业主应是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③购房发票;④出生证。
  
  2.鲤城区户籍但不符合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本类对象应按时向我校招生处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受入学。自2024年秋季起,空挂的单位集体户,其适龄子女申请在鲤城区就近入读公办小学时,参照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含四区人员)就读我区的相关入学规定和办法执行。
  
  3.海西汽配城(一期商铺)、中骏四季阳光7#楼、中骏商城1#2#3#楼、鼎盛大观二期9#10#楼的业主、宝嘉誉峰8号楼,随与其业主居住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户口本;②居住证(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持居住证,居住证的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不需要提供居住证。)③住房产权证明(房产业主应是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④购房发票;⑤出生证;⑥水电缴交证明;⑦鲤城区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四、招生程序
  
  6月20日: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6月20日-7月4日:
  
  1.家长关注学校公众号,在电脑填写并打印《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报名时上交学校,并按顺序准备报名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务必将材料按顺序放好:①小程序预约单(排号顺序不影响录取)②新生入学登记表③户口本(居住证)④房产证明 ⑤购房发票 ⑥鲤城区社保证明(仅需单身公寓提供)⑦出生证明⑧水电证明。
  
  2.家长关注学校小程序,如实填写适龄儿童情况,进行线上预约(排号系统将在7月2日早上8:00开放,7月3日下午6:00关闭。线上排号仅为方便排队,只要条件符合,不会影响后期录取)。
  
  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根据小程序预约时间,携带报名预约号(彩印),及所需报名材料,按顺序到学校正式报名。
  
  7月5日上午:接受古店社区原住户、高山社区原住户、鼎盛大观1#--8#楼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5日下午:接受中骏商城6#--9#楼、宝嘉誉峰1#--7#楼、宝嘉誉峰9#--15#楼、世贸云璟华庭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6日上午:接受中骏四季阳光1#--6#楼、金利来御景嘉园、新天美地苑、嘉龙尚城花园、笋江花园城、新天百纳苑、新天湖郡苑、新天雅苑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6日下午:接受海西汽配城(一期商铺)、中骏四季阳光7#楼、中骏商城1#2#3#楼、鼎盛大观二期9#10#楼、宝嘉誉峰8号楼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7日-7月16日: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料审核和家访,家访时间时请家长及报名儿童在家等待。
  
  7月21日:向鲤城区教育局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
  
  8月1日: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入学通知书。
  
  五、招生地点:
  
  招生地点: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22886691、22886680
  
  邮箱:lcdssx2015@163.com
  
  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表格下载
  
  以下提供《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下载二维码,请家长对照自身情况自行扫码下载使用。
  
  七、注意事项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由一名家长携带到校。家长在校外有序停放车辆(尽量骑电动车前往),入校时服从学校教师指引,有序排队。不扎堆、不喧哗、不抽烟,保持校园整洁。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上孩子来校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惠群校区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文件精神,现就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惠群校区)2023年秋季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招生计划
  
  一年级:1个班
  
  2.招生服务范围
  
  古店社区、高山社区
  
  3.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1)户籍关系在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
  
  具体条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③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报名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请按序装订):
  
  ①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复印孩子所在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②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本服务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具体条件:
  
  ①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本服务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
  
  ②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
  
  ③“两证”符合要求的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请按序装订):
  
  ①“两证”(居住证、务工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须附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户口本(复印孩子所在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四区人员”适龄子女
  
  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本服务区的人员,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入学。
  
  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请按序装订):
  
  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②户口本(复印孩子所在户口本首页、父、母、孩子页,共4张)。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4.招生程序和时间
  
  (1)6月20日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2)报名时间
  
  ①7月5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户籍在本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②7月7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在本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及四区人员适龄子女。(以实际招满为准)
  
  (3)录取办法及通知时间:
  
  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①“两证”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②劳动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符合1年6个月及以上和在我区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四区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第二批次: 招收符合今年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实际容量,我校将报送鲤城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江南新区有学位的小学就读。若不服从统筹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的资格。
  
  7月30日:公布服务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
  
  8月1日:分发入学通知书。
  
  5.招生地点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惠群校区)
  
  咨询电话:22453573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上小孩来校报名,其他时间概不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谢谢合作。
  
  (2)家长进入校园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
  
  (3)以上相关证明我校将请派出所、社区协助验证,若发现虚假证明材料,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以下提供《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适合户籍关系在古店和高山社区学生)和《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秋季一年级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下载二维码,请家长对照自身情况自行扫码下载使用。
  
  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惠群校区)
  
  2023年6月19日
  
  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鲤政教[2023]4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
  
  1.本服务区内(户口在延陵、岐山社区、皇江御景小区、源昌江南城小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父母暂住在延陵、岐山社区、皇江御景小区、源昌江南城小区)
  
  招生时间、地点
  
  (一)2023年7月5日至7月6日本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
  
  (二)2023年7月7日至7月8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到学校报名。
  
  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请家长带孩子按时到校报名,勿需提前)
  
  报名注意事项
  
  (一)
  
  本服务区内(户口在延陵、岐山社区、皇江御景小区、源昌江南城小区)的适龄儿童报名:
  
  1. 优先招收本校本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适龄儿童即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2. 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二)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
  
  1.备齐两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指: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本服务区内(延陵、岐山社区、皇江御景、源昌江南城)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居住证);适龄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鲤城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均为2023年3月1日前,且仍在有效期内);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鲤城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2.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四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本辖区内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三)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持有鲤城区常住户口(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本服务区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和孩子户口登记所在页)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非鲤城户籍但在小学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已经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和孩子户口登记所在页)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产权人应和所提供的户口簿姓名一致。(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及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及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
  
  (4)《福建省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可在开学后提供)。
  
  3.鲤城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照顾性对象的适龄儿童:除按其户籍不同类型应提供相应户籍、居住证明或者住房情况等辅助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4.非鲤城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
  
  (1)原籍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和孩子户口登记所在页)
  
  (2)学生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本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原件及复印件)
  
  【“两证”签发的时间截止:居住证、务工证等均为2023年3月1日前。提供同一方材料(即父的居住证、务工证或母的居住证、务工证)】
  
  (4)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鲤城区缴纳社保半年以上证明(2023年3月1日前)。
  
  (5)《福建省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可在开学后提供)。
  
  5.若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所有新生须知
  
  1.经学校审核户口本、两证及相关证明等材料后,持有鲤城区常住户口(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的家长自备黑色水笔,填写《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非鲤城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的家长自备黑色水笔,填写《泉州市鲤城区2023年秋季一年级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时,家长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查证。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录取结果于2023年8月1日公布。(校门口公示录取名单,保安室分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热线:0595-22467750 (王老师)
  
  鲤城区第六实验小学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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