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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虹路(新庵岭至仙公山山门)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土地房屋征收

2025-04-22 12:52来源:洛江区政府作者:小陈浏览:我要分享: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万虹路(新庵岭至仙公山山门)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土地房屋征收预公告
 
  为实施泉州市洛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发布万虹路(新庵岭至仙公山山门)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土地房屋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1.本项目用地涉及马甲镇新庵村、马甲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具体以土地、房屋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项目地块:东侧新庵村、西侧西环路路口(马甲段)、北至仙公山山门、南至新庵岭(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房屋用于万虹路(新庵岭至仙公山山门)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道路建设,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公告时间
 
  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7日
 
  四、土地房屋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马甲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涉及土地上房屋的,将对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一)抢栽、抢种青苗等地上附着物;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
 
  六、其他事项
 
  由马甲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房屋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房屋四至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马甲镇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万虹路(新庵岭至仙公山山门)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图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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