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共有产权住房房源库新鲜出炉
12家房企13个项目3400多套房源
县政府统筹以房票形式出资3亿元实施细则公开
01房源库选房
符合政策支持的购房人在“共有产权”房源库选房购买。支持对象:1.在德化县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者个人。2.在泉州市申报认定的认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人才认定标准的党政类人才参照执行。
现已有13个楼盘加入:城建·东方福邸、城建·霞坂小区、城建·水墨观邸、
城建·金域华府、城建·东方裕景、百德·康城美墅、江山美境、金城花苑、景德花园、华俊·金霞学府、德化美的云玺台(二期)、力标君悦城、阳光城隆恩·丽景湾二期。
支持标准:
1.政府统筹出资3亿元(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对象支付购房款(每套住房支持金额为购房款的15%,且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属于在泉州市申报认定的认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且承诺在德化县继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0年,按购房款总价的20%至50%比例执行。对泉州市第一至第七层次人才,并在我县相应房源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由实施主体以房票形式依人才层次从高到低按50%、45%、40%、35%、30%、25%、20%比例支付首付款(每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02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
1.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若为期房,则签订购房意向书);
2.购房人与实施主体同步签订《德化县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补充协议》;
3.各类人才需出具人才证等相关证明。
03开具房票和发票
1.实施主体根据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方式(若为期房,根据购房意向书和按贷款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相应比例的房票;
2.收到房票后,房地产企业在出具的发票上注明缴款人为购房人,将发票交由实施主体备案。
04办理贷款
1、房地产企业协助购房人向银行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2、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实施主体与购房人申请,办理二次抵押登(若购房人无需办理贷款,则办理第一顺位抵押)。支持标准:
在商业贷款方面,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利率均执行五年(含)以内2.55%,五年以上3.0%(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均按最新政策执行);“共有产权”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办理和借贷优惠政策待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后,我县参照其政策执行。
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止。实施主体统筹安排的房票额度,按照房屋成交实际申报,先到先得,用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