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海事、财政、人社和住建等部门出台《泉州市促进航运人才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旨在通过补贴,吸引和聚集多层次航运人才扎根泉州,推动泉州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泉州网9月26日讯(融媒体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林燕)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海事、财政、人社和住建等部门出台《泉州市促进航运人才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旨在通过补贴,吸引和聚集多层次航运人才扎根泉州,推动泉州航运业高质量发展。《规定》自2025年9月3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规定》明确了支持对象和标准:
可享一次性生活补贴的,为我市相关院校航海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一次性通过三副或三管轮考试,在我市港航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州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可享生活补贴的,为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港航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航运人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的无限航区船长、轮机长、大副或者大管轮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无限航区二副、二管轮、三副或者三管轮发放2万元生活补贴。
可享购房补贴的,为首次新引进到我市港航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航运人才,在泉州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无限航区船长、轮机长、大副或者大管轮提供购房补助6万元;无限航区二副、二管轮、三副或者三管轮提供购房补助4万元。
责任编辑:黄冬虹